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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洪秀全故居

2022-11-30 09:15:58

洪秀全故居,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大饰村官实禄,是太平天国农民运动领袖洪秀全成长、耕读和从事早期革命活动的地方,金田起义后遭清政府烧毁,1959年由原花县(今广州市花都区)政府在原址上复原,1961年正式向游客开放,1962年7月被公布为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1988年1月13日经国务院公布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4年和2000年分别被公布为广州市和广东省首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洪秀全故居”、“书房阁”和“广东省花县洪秀全纪念馆”三块牌匾均为郭沫若先生题写。

洪秀全故居保护范围包括洪秀全故居、书房阁、洪氏宗祠三座主体建筑和洪秀全青少年时期手植的龙眼树及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时烧毁的民房墙基等文物,区政府于1998年对洪秀全故居、书房阁和洪氏宗祠进行了抢救性维修。1999年,为了落实区人大“关于用三年时间规划建设好洪秀全故居,使之成为我区一大旅游景点”的议案,区政府投资500多万元,围绕“恢复、保护、充实、利用”的方针,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洪秀全故居周边民居进行了首期复原工程,使景区的面积由原来的4000平方米增加到1.3万平方米,并利用复原的民房充实了陈列内容,使洪秀全故居的参观容量和环境都得到较大的改善。

洪秀全故居为一排六间的横屋,坐北向南,面宽16.5米,纵深5.5米,每间约13平方米,泥砖木瓦结构,三合土地面,是当地极普通的民宅形式;书房阁是官禄的村塾,坐东向西,面宽10.8米,纵深12.2米,泥砖木瓦结构,是客家传统的“三间两廊”结构;洪氏宗祠为该村洪姓祠堂,建于清代,坐北向南,三间两进,面宽12.9米,纵深20.5米。舂墙基,青砖墙,硬山顶,“人”字山墙,龙船灰脊。

故居水塘旁边有一棵形状奇特的龙眼树,是洪秀全青少年时期亲手种植的,在太平天国失败那年,它被雷电从中间劈成两半,奄奄欲绝。当时清政府曾借此残枝示众,并扬言谁敢再造反就像这棵树一样遭雷劈死。可是这棵树非但没有死,反而奇迹般活了下来,并以它顽强的生命力长成一棵青龙体态的大树,象征着太平天国将士们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

金田起义后,清政府于1854年和1864年先后两次进村“诛九族”,官禄成为一片废墟,村子现存的一段破烂的墙基,正是清政府迫害人民的罪证。

书房阁与洪秀全故居于1959年同期复原,洪氏宗祠于1911年由洪氏族人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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